澳洲税务局严查!这类收入也要纳税,有人直言:好日子到头了…

据《每日邮报》报道,澳洲税务局(ATO)正在严查网红未对收到的奢侈礼物进行报税的行为,并对网红们发出了警告。

税务局表示,将使用一套复杂的“数据匹配”技术,来清查那些未能对收到的赞助进行依法报税的网红,这样的赞助包括赠予的礼物或赞助的度假等等。

税务局一位发言人警告称,这项技术将被用来检测ins上的网红们是否对自己“百万富翁般”的生活方式进行了坦诚报税。

税务局告诉《每日电讯报》:“如果你得到的是实物支付,比如商品或其他福利——例如,你能保留在帖子中使用过的一件物品或服装,或是礼物——你就需要缴纳所得税和消费税。”

根据澳洲法律,网红产生的所有收入——即使是那些把社交平台作为兴趣爱好而不是一门生意的人——都要纳税。

公司为换取广告推广而向网红赠送的非现金“礼物”,也被视为一种收入。

不过,公司向网红赠送的不用来换取服务的礼物——如公关礼盒(PR package)——则不算一种收入。

报道称,澳洲法律要求社交媒体上的创作者在帖子获得赞助时依法报税,但这些华丽的活动和奢华的礼物的收入通常处于“灰色地带”。

澳洲各地有数百名网红——包括Jade Tuncdoruk、Olivia Molly Rogers、Bec Judd、Jono Castano、Rozalia Russian、Chantelle Stanton、Lisa Danielle Smith和Lucas White Smith等大网红——都分享过带有“gifted”标签的受到了赞助的广告帖。

《每日邮报》并没有暗示任何被提到或图片中出现的网红没有向税务局依法纳税。

一位知名会计高管说,即将出台的“改变游戏规则”的政策,将让许多网红重新考虑为收取的“礼物”缴纳额外的税是否值得。

“带着5000澳元的手提包上街感觉很不错,但如果你付不起税,那还有什么意义呢?这将改变游戏规则,让网红重新考量。”

一位明星经纪人对此表示赞同,并补充说,“网红的轻松发财的日子已经结束了”,因为他们承担不起昂贵礼物的纳税。

不过,悉尼演员、网红Suzan Mutesi表示,一些网红可能很难确定他们收到的礼物的价值。

她说,许多提供给网红的非现金报酬,可能是从未打算出售的样品设计,专门为他们制作的商品,或是独家度假和活动的邀请,很难界定起具体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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