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到热搜第一!出轨竟然不能成为离婚的直接理由!三观崩裂!

老实讲,我们也算是写过不少的案例和普法,我们自己都没意识到,原来在婚姻中,一方出轨,另一方是不能提离婚的?
你们是认真的吗?全网网友的三观都要崩了……
今天巧就巧在同时发生了一个事情,也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瓜。这个瓜单吃没多大意思,但是配合今天的这个出轨不能离婚的事情倒是正好。
出事情的是德云社的相声演员张九南。
我们不大看相声,所以不大了解,他今天就遇到了这个事情,被自己的老婆锤出轨,然后离婚了。
我们看了一下,基本上婚是离了,原因是妻子认为男方出轨有小三,但是可能男方的收入远超过女方,因此孩子什么的可能给男方,妻子发博的意思是讨孩子+讨钱+骂男方。
从对话中,男方相当的绝情:
对于孩子也是如此:
比较奇葩的就是这个妻子竟然还被男方的粉丝网暴……
妻子实锤他出轨:
妻子贴出的大量证据:
从对话中不难看出,这个“女的”应该还是存在的:
男方回应,女方所说不实:
不管这个事情真假,也不知道是谁的错,起码摆在明面上的理由是出轨。
ok,这个热身瓜吃完,轮到一个正式的事情,正如我们前面开头所写的,如果在婚姻中,一方出轨了,有了小三了,那么另一方可以离婚吗?
可能你会想,这是什么蠢问题,一方出轨了那还不离婚等着干嘛?
错!法律上,如果对方出轨,你去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竟然不能直接就仅仅出轨离婚!
我们没有瞎掰,这个事情今天热搜第一了,看看这极其惊人的阅读量,7.6亿,一般明星出事才有的量:
为什么大家如此惊讶和气愤?这个不是什么自媒体瞎写,也不是媒体的断章取义,完全来自于极其权威的机构:山东高法!
我们相信没有什么比这更权威的吧?
大家都傻了,这是什么道理?对方出轨了还不能离婚???
是的,我们看下山东高法的原文,第一段:
我们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法院判离婚的理由只有这么2条???
1、重婚,这个不需要说。
2、与他人同居。
我们都呆住了,一定要同居才算?那么被抓到一次两次出轨开房算不算同居?山东高法的解释来了,请大家耐心、平静、深呼吸。
看到没有?
1、抓到对方出轨,不算同居。
2、对方出轨,不能代表你们感情破裂。
网友看到第一段已经爆炸了:
按照这个标准,《水浒传》中的病关索根本无法和妻子潘巧云离婚,哪怕拼命三郎石秀抓到她和和尚裴如海的奸情也不行。
老杨也是苦……质问妻子为何出轨……
同样,最著名的武大郎甚至无法和潘金莲离婚,哪怕当成抓到她和西门庆的奸情。
武大郎真的是死不瞑目……
网友彻底看不懂:
随即,山东高法这篇文章的第二段还引经据典,拿出了司法解释,从司法解释中不难看出,从法律上,出轨几次根本无所谓,只要不是“长期、稳定”的同居就行,我们三观彻底没了。
网友看到这条,怒极反笑:
山东高法继续详细解读这个司法解释,更是惹怒了全网的网友:
因为山东高法在这个司法解释中几乎把所有的出轨离婚的路都堵死!
1、抓到对方出轨出去开房,不能离婚。
2、抓到对方和异性牵手逛街,也不能离婚。
3、哪怕抓到狗男女都在一起租房子了,只要不是长期,还是不能离婚!
网友脑壳爆裂:
最后一段还非常得意的向大家宣传现在法律上对于离婚的态度:
网友们再次爆炸:
网友甚至算好了,一种全新的可以同步出轨的模式诞生了:
这个事情经过媒体报道后迅速发酵:
山东高法的微信公众号迅速删除了这篇文章,但是为时已晚,很多愤怒的网友去官博下面要说法。
指责归指责,那么我们很想知道,到底从法律上,山东高法的解释有无问题?理论上,山东高法应该是极其权威的部门,这种对于法律的解读应该是不会错的。很多律师产生了争议,有律师认同这样的解读,认为“出轨”不能代表感情破裂:
网友无法理解:
也有律师表示,这样的解读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在法律上不严谨:
想必大家都知道,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婚内出轨是非常严重的问题,在旧时,这样的行为甚至可能导致出轨双方直接被浸猪笼处死。
而现实中,有不少网友遭遇到了类似的事情。
著名的婚姻律师吴律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很多大V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出轨对于被出轨的一方来说伤害太大了。
我们不知道如何去评论这个事情,因为在我们传统观念里出轨肯定要离婚竟然在法律上很难实施,还需要辅以大量的其他条件和证据才能成功起诉离婚,难道维系婚姻的不是忠诚吗?怎么到了法庭上就变味了?
不知道大家看完有何感受?聊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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