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注意!中国驻澳大使馆更新赴华行前检测要求,4月1日起正式生效(组图)


中国驻澳大使馆于3月26日晚间发布《关于赴华人员行前检测有关要求的最新通知》,更新了关于赴华行前检测的要求,新规将于4月1日起正式执行。



全文如下: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全球肆虐,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要求并结合澳实际情况,现发布自澳大利亚出发赴华人员行前检测最新通知。


新安排于2022年4月1日生效,请乘坐4月1日(含)及此后航班赴华的旅客遵照执行。


一、检测要求


(一)所有人员须在登机前第7天进行1次PCR核酸检测(如您拟于4月8日乘机,则须于4月1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同时开始7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并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7天)》后,按以下疫苗接种情况进行相应的行前检测。


完成上述检测和监测要求后,请根据登机前7天首检所在州,向相应使领馆提交健康码申请。


(二)行前检测:


(1)对于完整接种灭活疫苗的人员:


 1、以上赴华人员须于登机前2天内进行2次PCR(核酸检测)(须在两家不同检测机构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须在登机前1天内完成。无需进行血清检测。


 2、完整接种新冠灭活疫苗人员是指已经完成灭活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剂次、间隔符合要求)满14天的人员。


 3、已经完整接种灭活疫苗人员,如果又接种了非灭活疫苗,按照完整接种灭活疫苗人员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


 4、常见新冠灭活疫苗有国药(SinoPharm,需接种2剂);科兴(Sinovac,需接种2剂),其它灭活疫苗参照执行。


(2)对于完整接种非灭活疫苗的人员:


1、以上赴华人员须在登机前1天内在检测机构进行1次PCR(核酸检测)和1次针对N蛋白的血清(IgM)抗体检测。


2、常见新冠非灭活疫苗有辉瑞(Pfizer,需接种2剂);阿斯利康(AstraZeneca,需接种2剂);莫德纳(Moderna,需接种2剂),其它非灭活疫苗参照执行。


(3)未接种及未完整接种疫苗的人员:


以上赴华人员须在登机前1天内在检测机构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1次IgM抗体检测。


(4)为减少途中感染风险,在悉尼和墨尔本居住的乘客由于本地有赴华直航航班,原则上赴华应从本地出发。如有特殊原因需赴另一城市搭乘赴华航班的,所有检测均须在航班起飞城市完成(包括登机前7天和登机前48小时在内的所有检测)。


(三)快速抗原检测


赴华人员须于登机当天进行1次快速抗原检测,并出具注明检测机构、检测时间和检测结果等必要信息的报告。该报告无需上传至健康码审核平台,但须随身携带,供登机前航空公司查验。对无抗原检测报告或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被允许登机。


(四)有既往感染史人员


【既往感染史人员判定】


1、曾确诊新冠肺炎人员,视为既往感染史人员。


2、核酸、血清IgM抗体、IgG抗体任一检测结果为阳性(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IgM抗体、IgG抗体阳性除外),视为既往感染史人员。


3、接种非灭活疫苗的,如N蛋白IgM抗体阳性,视为既往感染史人员。


【既往感染史人员检测要求】


 1、申请人须向当地中国使领馆提供出具医学机构出具的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及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且距离核酸检测结果证明中最晚出具日期须满6周。


 2、经当地中国使领馆确认痊愈满6周的,申请人可开始进行核酸预检测,需交叉做两次核酸检测(两家不同检测机构),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结果为阴性的,进行14天健康状况监测,并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14天)》(附件二)(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获取)。


 3、完成以上流程后,申请人根据自身疫苗接种情况,按检测要求进行登机前相应检测,对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审发健康码。如核酸再出现阳性,需重新完成前述步骤。


(五)密切接触者或有疑似症状人员


当事人须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并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14天)》。监测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请根据自身疫苗接种情况,进行登机前相应检测。


(六)中转赴华乘客


1、无直航赴华国家人员来澳中转,须首先向始发地中国使领馆提交健康码申请,获批准并核发健康码后,方可来澳转机。


2、持始发地签发的健康码抵澳后,须按驻澳使领馆相关规定进行中转地二次检测。


3、中国驻澳使领馆不受理自澳出发,赴第三国或地区中转的健康码申请。


二、提交申请


(一)【所需材料】


 请事先准备以下材料扫描图或截屏图:


1、7天首次PCR检测报告及《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7天)》;


2、根据自身疫苗接种情况按要求提供的行前检测报告(针对N蛋白检测报告上需明确标注Nucleocapsid);


3、既往感染史人员、密切接触者、疑似症状人员等另需按此通知要求提供痊愈过程涉及的相关核酸检测报告、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14天)》等补充材料;


4、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如有);


5、离境赴华直飞航线的机票或行程单;


6、乘机有效旅行证件及在澳合法居留证明(如签证,不认可水电费单、银行帐单等材料)。


(二)【申请通道】


 1、中国公民(含持中国护照、旅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人员):通过微信搜索“防疫健康码国际版”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微信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填报提交并申请健康码:


 2、非中国公民:通过外国人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网页,请点击 https://hrhk.cs.mfa.gov.cn/H5/ 进入。


三、重要提醒


(一)驻澳使领馆再次提醒疫情期间国际旅行的特殊性,强烈呼吁继续坚持“非紧急、非必要、不旅行”。


(二)务必诚信检测、申报,确保检测数据真实、有效。篡改检测报告、恶意上传核酸阳性报告等材料或隐瞒病情“骗取”健康码,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会被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做好防护,特别是启程前与做完检测后,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和闭环管理,减少外出和同他人不必要接触。全程佩戴口罩。


(四)快速抗原检测报告无需上传至健康码审核平台,但务必随身携带,登机前航空公司须核查。


根据防疫需求,航空公司在登机前可对乘客进行健康问询、体温测量等,登机乘客应积极配合航空公司各项核验工作,如不予配合,可能会被拒绝登机。


(五)为减少途中感染风险,在悉尼和墨尔本居住的乘客由于本地有赴华直航航班,原则上赴华应从本地出发。


如有特殊原因需赴另一城市搭乘赴华航班的,所有检测均须在航班起飞城市完成(包括登机前7天和登机前48小时在内的所有检测),并根据进行检测所在州向相应使领馆提交健康码申请。


(六)接种人员须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14天后才可按照疫苗接种情况进行相关检测,以申请健康码。


(七)请乘客登机时务必携带申请健康码时提供的检测报告(须为检测机构出具的正式报告,打印件或电子版,不接受手机短信或医生证明),供航司二次查验。


(八)请申请人提交材料时认真核对,确保材料齐全,以免影响审核进度。不要上传不需要的材料,也不要反复测试提交申请。


(九)收到检测报告后请第一时间上传。驻澳使领馆每日均进行审核,请自行在线查询,无特殊情况无需联系催询,提交后请保持耐心。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 或 +86-10-59913991


从澳境内拨打:0011-86-10-59913991


微信用户还可通过小程序“外交部12308”一键求助:


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应急电话:



驻澳大利亚使馆:02 6228 3948


驻悉尼总领馆:02 9550 5519


驻墨尔本总领馆:03 9824 8810


驻珀斯总领馆:08 9221 3729


驻布里斯班总领馆:07 3012 8090


驻阿德莱德总领馆:08 8268 8806




综合编译/转载:猫叔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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